落实清廉广西建设工作任务协调会召开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韦联泰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3日15:44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清廉广西建设,3月2日,落实清廉广西建设工作任务协调会在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召开。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雷永达讲话;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宁玉琼,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盛出席会议;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钟得志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自治区党委将“清廉广西建设”纳入壮美广西建设“1+1+4+3+N”目标任务体系,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系统谋划和安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力抓手,是确保实现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各项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清廉建设工作责任感,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高度认识建设清廉广西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上来,为实现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各项目标任务,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提供坚强保障。要切实把握清廉建设推进工作重点,聚焦“两个维护”,营造清明政治生态;聚焦廉洁高效,推进清廉政府建设;聚焦勤廉务实,锻造清正干部队伍;聚焦正气充盈,构建清朗社会环境。要切实抓好当前清廉建设工作,围绕责任分工,尽快启动工作,尽快制定实施意见,尽快推进实施,尽快健全工作机构;围绕监督职责,着力发挥监督协助作用,着力聚焦“六督六看”强化监督,着力拓展监督举措。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好分管领域的清廉广西建设任务。要增强工作合力,各单位各部门主动协调配合,齐心协力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要强化监督检查,把清廉广西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明责、履责、评责、督责、追责“五位一体”闭合责任体系。要营造浓厚氛围,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充分展示清廉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持续营造良好氛围。
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国资委等各清廉单元建设牵头单位分管领导,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纪工委、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廖桂茜/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