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完成年度部门预算执行,以及能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2020年财务年终决算工作,财务处将于2020年12月18日-2021年1月6日暂停办理一般日常报账业务(公务卡报账除外),现就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对于有五万元以上大额项目资金支出的部门,尤其是使用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支出的部门,要在11月底前向财务处报送本部门到今年年末每个项目的用款计划,以便财务部门合理安排使用项目资金。
二、各部门需抓紧做好已招标采购项目的报账工作,已完成项目购置的部门预算项目不得跨年度报账,必须在取得发票后尽快按规定完成各项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要避免在年底突击花钱、突击报账,以免在国库支付系统监控中遇到不必要的问题。
三、对于已采购或安装的项目及货物,使用部门及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入库,按规定程序加快审批及报账工作。
四、科研项目经费需按科研进度使用科研经费,不得违规报销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已发生支出并取得正规发票的,应及时进行费用报销,不要在年底前突击办理,以免影响财政项目资金的执行进度,造成财务报账的拥堵。
五、今年以来的各类借款,凡是已经出差、进修学习回来的,或是借支办理各项公务已经完毕的,必须尽快到学校财务处办理还款清账核销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书面经部门领导、财务处领导审批后交财务处,对于有借款无特殊情况说明又不办理费用报账的,下一年度直接扣减该部门的部门预算,并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直接从借款人的工资津贴中扣还借款。
六、年度内取得的合规票据,要在当年度办理完报销手续,不得跨年度报销。上年末及今年的食堂用餐申请表、用车申请单等内部划转凭证,须尽快交到财务处报账,以免影响预算执行进度。
以上事项请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对于开展工作不力的部门,学校将采取约谈、通报、核减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