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广西重点实验室: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广西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全面检查和掌握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总结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桂科政字〔2021〕52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实验室任务书签订工作。鉴于广西环境暴露组学与全生命周期健康重点实验室、广西肿瘤免疫与微环境调控重点实验室已与科技厅签订任务书,学校将不再重复签订。请广西肝脏损伤与修复分子医学重点实验室、广西脑与认知神经科学重点实验室和广西糖尿病系统医学重点实验室于2022年4月1 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44283493@qq.com,纸质件报送至科技处明德楼304。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刘海萍:3662902。
附件:广西重点实验室计划任务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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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