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2〕70号)的要求,详见附件或网页(http://kjt.gxzf.gov.cn/dtxx_59340/tzgg/t14897982.shtml)。请各有关部门于2023年1月28日前,登录“广西大仪网”(https://gxyq.cn/App/Home/Index),完成各项仪器数据完整信息填报与审核。并于2023年1月30日前将该单位的仪器填报情况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一份,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明德楼304,以便及时报达广西大仪办。
大仪考核结果是科技厅作为安排自治区大型仪器协作共用后补助经费、开展自治区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考核数据采集、填报、审核、汇总等工作。对无故不参加考核或存在故意瞒报、漏报、造假等行为的部门,将进行公开通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3662902。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 〔2022〕70号)
2.2022大仪绩效考核工作手册
3.2022年桂医大仪考核仪器名单
科技处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