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确保暑假期间学校实验室运行安全,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不留隐患过假期,现就暑期前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
各部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放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带队对存有二级以上风险源的实验室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附件)于7月5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一)假期不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请提前检查门窗、水电、气瓶、仪器设备等是否关闭,灭火器材、防盗设施等是否完好无损,薄弱环节重点防范,并留好联系人,贴好封条。
(二)假期期间开放使用实验室,要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明确相关负责人,并向所在学院(科学实验中心、重点实验室)登记备案,并做好假期实验室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导师对所带学生加强实验安全教育与管理。在使用期间,负责人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禁人员脱岗;危险性实验应至少2人在场,实验过程中应提前准备好应急物品;通宵实验须两人在场并事先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备审批。
(三)加强假期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类危险化学品必须上锁保管,严禁随意放置,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妥善做好暑期本部门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管理,避免实验室废弃物之间相互反应而造成危险事故。
安全无小事,大家务必重视,共同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顺祝各位老师和同学假期愉快!
附件:2023年暑假前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汇总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