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检测分析室管理规章制度

作者:基础医学院    时间:2023-06-08   
  1. 实验人员进入本实验室前,先按要求事先进行申请,经实验室管理人员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2. 实验人员开展实验前,认真学习病原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相关实验培训,方可在实验室开展相关工作。

  3. 所有实验人员在本实验室从事实验期间,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4. 进出实验室须严格按照相关SOP进行操作,做好自身、实验室及环境的安全防护工作。

  5. 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SOP使用和维护仪器设备并做好相关使用记录。发现仪器工作异常或损坏须立即报告管理人员,以便妥善处理和及时修复。

  6. 实验用到的易燃、易爆和有毒危化品及其废弃物按相关规定领用和妥善处理,不得随意订购和倒入下水道。

  7. 严禁向水槽内倾倒胶液、胶块及其他碎屑物品,及时妥善处理掉入水槽的移液枪头、盖玻片等,以免伤害到他人或堵塞管道。

  8. 使用电磁炉、烘箱等加热设备时,使用人员应适时监控设备的工作状态,严防干烧。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

  9. 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彻底清洁和整理实验台面与地面;离开实验室前,关好水、电、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10. 以上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病原生物学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