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考评和评卷教师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8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推荐工作,并于11月9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以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纸质版、电子版,交到明德楼415室师资科。
未尽事宜,请联系周老师,电话:0773-2538119
附件:《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考评和评卷教师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82号)
人事处
2022年11月8日